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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的咨询 「广东 深圳」
  •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优惠政策一年只能用一次,请问是否可以今年12月用一次,明年1月再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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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徐急了   特聘专家     

    今年12月用一次和明年1月用一次,这个如果这个用一次是指【当月】发的钱的话是没问题的,这个答案是yes的。也就是发两笔钱,12月和1月各发一笔,各用一次,这个是可以的。
    但是,不可能说,12月发了两笔大的钱,然后12月用一次,一月用一次。或者说,在12月发了一大笔,然后分两次用。这个也是不可以的。
    还有一个点是,如果是明年一月份用了,就再也用不了了,因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优惠政策到2021年年底就过期了。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64号
    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0-12-16 09:2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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