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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ouh      医疗保险 病假及医疗期      
  • 深圳:医疗期是否可以重复享有? 「广东 深圳」
  • 深圳: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三个月的医疗期,在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内已经休满。后期患病还享有医疗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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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顺顺   等人赞同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患有特殊疾病是否至少享受24个月的医疗期,现在还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在广东地区,是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医疗期,而不能理解为患特殊疾病的最少有24个月的医疗期。

    2017-03-06 13:4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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