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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R      社会保险管理      
  • 关于社保缴费基数的问题 「广东 深圳」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四十八条有关问题的的复函:非按月发放的津贴、项目奖金、年终奖、季度奖等劳动报酬不计入缴费基数。

    那么类似高温津贴或临时性岗位津贴,按天折算的,是否可不计入缴费基数?还有偶尔连续发放2-3个月的代理岗位津贴,是否也可不计入缴费基数?

  •  (1)个回答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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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徐急了   特聘专家     

    目前是可以不作为社保缴费基数的,不过要注意两个点:
    一个是,你需要保留内部的一些发放证明,比如说工资条和一些内部的管理文件,用以证明这个事情他不是按月计薪的;
    另外一个就是养老保险条例是要修改的,我们要密切留意这个事情什么时候修改,如果修改了,这个条款很可能就没有了。目前都要讲社保统筹嘛。所以长期来说,这个政策很可能是不会再有的,所以要关注一下养老保险条例的修订。

    2020-11-16 15:0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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