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四十八条有关问题的的复函:非按月发放的津贴、项目奖金、年终奖、季度奖等劳动报酬不计入缴费基数。
那么类似高温津贴或临时性岗位津贴,按天折算的,是否可不计入缴费基数?还有偶尔连续发放2-3个月的代理岗位津贴,是否也可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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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徐急了 特聘专家
2020-11-16 15:0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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