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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ophie ( Vitra Furniture (Zhuhai) Co., Ltd )     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签订 劳动合同的解除      
  • 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因为缩短工时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公司提出续签终止,是否属于不合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广东 珠海」
  • 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2017.09.01-2020.08.31)后一个月内,因为缩短工时问题,未能和员工达成一致的情况下,

    1.公司提出续签终止,是否属于不合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2.终止协议(有公司代表签字,未盖章)已经给员工一份,但员工拒绝接受3.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要求2N+1赔偿,理由是公司缩短工时,等于间接减薪,其他员工是每周工作4天,要求他每周工作3天,只针对他不公平,所有不续签,属于公司不合法终止。其实在我们给员工的公告中,已经明确说明员工需实行最低每月4天无薪休假,因为考虑到他目前的工作负荷和业务状况,以及未来的工作任务,经过公司内部决定,他的岗位只需要工作3天/周。他的主管和他口头沟通多次,他接受了,但续签合同时又反悔,说是理解错误。他的2N+1赔偿要求合法、合规吗?

    3. 公司是否应该现在马上书面通知(内部邮件)他,第一份合同已经于2020.08.31日到期终止,由于甲乙双方未能就续订新的劳动合同书达成一致,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20年9月30日正式终止?

    4. 如果他在9月30日前拒绝签终止协议,也不回复,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能否直接在9月30日收回电脑和办公室钥匙,并停止支付9月份之后的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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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1.公司提出续签终止,是否属于不合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解答:这个问题存在争议,在北京、上海等地区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但在深圳地区司法实务大多认为不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不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相对于原劳动合同,缩短了员工的工作时间,降低了劳动条件,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终止协议(有公司代表签字,未盖章)已经给员工一份,但员工拒绝接受3.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要求2N+1赔偿,理由是公司缩短工时,等于间接减薪,其他员工是每周工作4天,要求他每周工作3天,只针对他不公平,所有不续签,属于公司不合法终止。其实在我们给员工的公告中,已经明确说明员工需实行最低每月4天无薪休假,因为考虑到他目前的工作负荷和业务状况,以及未来的工作任务,经过公司内部决定,他的岗位只需要工作3天/周。他的主管和他口头沟通多次,他接受了,但续签合同时又反悔,说是理解错误。他的2N+1赔偿要求合法、合规吗?

    解答:第一、由于是协议不是通知,因此,终止协议需要双方签章才能生效。本案中终止协议仅有贵公司代表的签字,协议尚未生效,对员工不具有约束力;第二、如前所述,如果在深圳地区,不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时,只需要按照N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3. 公司是否应该现在马上书面通知(内部邮件)他,第一份合同已经于2020.08.31日到期终止,由于甲乙双方未能就续订新的劳动合同书达成一致,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20年9月30日正式终止?

    解答:如果贵公司确定要终止劳动合同,则应该期满后一个月内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否则,自期满后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需要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如果他在9月30日前拒绝签终止协议,也不回复,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能否直接在9月30日收回电脑和办公室钥匙,并停止支付9月份之后的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解答: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过EMS快递到他入职登记表等书面材料中确认的通讯地址即可,同时,建议将通知发送到他的短信和微信。送达之后,则可以停缴五险一金。

    2020-09-23 10:4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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