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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730 认可专家
Hulk 等人赞同
9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2020-09-19 15:05 发表
HR730 认可专家
根据当前国务院的放假文件尚无法准确得知具体今年的法定假是三天还是四天,关于国庆期间加班费用的支付,目前主要存在如下三种观点供参考, 待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出台正式说明文件前可以先行参照主流意见①执行。
观点①: 10.1-10.4 加班的需支付300%加班费, 10.5-10.8加班的需支付200%加班费。其中 10.1-10.4 属法定节假日, 10.4属于国庆和中秋重合顺延的法定假, 10.4当天加班的需支付300%加班费, 10.5-10.8 属于调休与补休日。观点②: 10.1-10.3 加班的需支付300%加班费, 10.5-10.8加班的需支付200%加班费。 10.1-10.3 属于法定节假日, 10.4周日属于休息日,正常休息。10.5-10.8补休调休。
观点③: 10.1-10.3加班支付300%加班费, 10.4周日属于休息日,正常休息。10.5 中秋和国庆重合补法定假一天,加班的支付300%加班费,10.6-10.8 补休调休,加班的支付200%加班费。
综上,还是积极等待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出台正式说明文件吧~
相关问题可以参考HR730往期文章:
2020-09-16 18:26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