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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ver     
  • 关于个人信息收集 「上海 上海」
  • 老师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明年生效的《民典法》对于我司目前员工信息管理的影响有哪些?

    目前我司情况是:

    要求员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包括住址、学历、婚姻状况、家庭成员情况等),并且承诺如果存在任何虚构或隐瞒的,公司可以视为违纪开除。


    这样操作以后会有什么风险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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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1.民法典规定的信息收集与保护基于非法取得并使用的情况进行的规定并不会对企业依法合理收集并使用的员工信息尽心规制,同时企业搜集的员工信息只能用于内部管理之用不可滥用比如出卖给第三方或无偿提供给第三方的方式或随意发布在公共网络媒体上等泄露的方式,不当散布或使用的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发布日期:2019-02-21)规定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要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等对就业限制方面的相关规定,避免企业招聘录用的做法与规定冲突或相违背。

    4.关于入职承诺如果存在任何虚构或隐瞒的,公司可以视为违纪开除。这个问题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劳动者的如实说明义务(非劳动者主动说明,而是企业主动要求的情况下劳动者根据要求作出的如实说明范围内的内容)以及违反该义务导致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26条欺诈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问题,若劳动者提供的重要信息虚假,比如虚假身份证明 虚假学历 学位证明  虚假工作经历等均可纳入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欺诈事项当中。无明确约定又无明确制度规定的,若擅自解除就会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风险管控越靠前成本越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生效日期: 2021.01.01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发布日期:2019-02-21)

    二、依法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各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带头遵法守法,坚决禁止就业性别歧视行为。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9修正)(上海地区无此具体明确的规定,现给出广东地区的规定作为参考)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以下用工管理台账,真实、准确记录各种用工信息:

    (一)职工名册。包括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和被派遣劳动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止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等内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生效日期: 2004.12.01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020-08-13 10:4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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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生效日期: 2008.09.18 )

    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2020-08-21 12:0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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