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由于疫情影响,公司与员工就2月考勤签署了倡议书,同意2月3号以后按如下约定操作:通过优先使用年休假、调休假、调剂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解决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的工资问题。
2月3号以后的考勤(包含2月3-7号、10-12号)员工优先使用年休假和调休假来充抵,假期不足的,使用调剂年度内休息日;公司按照满勤核算了员工2月工资。
现员工离职,公司要求扣回已经发给员工但未完成的调剂后的工作日的工资,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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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7 11:51:31 补充内容:
如果扣除的是2月3-13日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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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7 11:52:47 补充内容:
如果2月3-7日和10-12日按工作日对待,进行扣除的呢,是否合法?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公司要求扣回已经发给员工但未完成的调剂后的工作日的工资 问题看具体当初如何约定的,基于疫情期间共渡难关同舟共济的原则, 建议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处理,尽量不予扣发相关的工资,当前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故正常扣发也可以 ,不过若无事先的约定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出于人性化考虑还是不扣除较好.
2020-07-27 11:40 发表
郑新战 认可专家
2020-07-27 11:44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