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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战 认可专家
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员工的方式与将规章制度的讨论稿向员工发放的方式多数是一样的,但由于是规章制度已经通过,则公示或者告知的方式呈现多样化。关于如何公示、公示的形式,法律上无明文规定。因此,从证据效力、证据保留等防范法律风险的角度来看,尽量采取告知员工的方式进行,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胜诉率。
1、直接签收法。实践证明,这种方法最笨最麻烦也最有效。直接将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交给员工,由员工签名后留存。注意让员工注明签收的时间尤其是关于管理方面内容以及条文的简要概述,不怕麻烦的话,留存一份完整的员工签名页和员工在骑缝处签名按手印的全套规章制度。 譬如可以这样表述: 乙方(员工)已经认真阅读了上述规章制度,理解了上述规章制度的所有内容,尤其是关于调岗降薪、考勤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等内容,并且愿意遵守上述规章制度。 2、劳动合同约定法。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阅读、学习、理解并愿意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表述可同第1点。 3、学习培训法。通过部门、班组、车间或全体大会的培训形式,讲解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保留好学习及培训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与会人签到等内容。 4、组织考试法。通过开卷或闭卷的形式,由员工本人亲自答写涉及规章制度全部重要内容的试卷,同时保留试卷。 5、入职登记告知法。即在入职登记表中明确培训规章制度的内容,并由员工本人签字。表述可同第1点。 6、内部传阅法。将规章制度在员工中传阅学习,并由阅读后的员工签名;单位留存注明传阅文件名称的签字。 7、会议宣传法。召开会议,将规章制度作为会议的其中一项议程,做好会议纪要和与会人员签到。 8、电子邮件、微信等告知法。要求员工阅读后回复,注意邮箱地址事先已经得到员工的确认。关于确认这一点,请参阅本文第五部分的内容。 9、OA等办公系统告知法。要求员工阅读后回复,注意系统用户名事先已经得到员工的确认。关于确认这一点,请参阅本文第五部分的内容。 10.通过网站或者宣传栏、公告栏等公示法。将规章制度发布在网站上或者宣传栏、公告栏,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快捷、节省成本且容易操作,缺点是增加了举证责任和举证成本。最好事后得到员工的确认,保存员工确认的证据。 11、视频会议法。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解决,适用于员工流动性较大,或者因生病无法到会、不能及时到单位的一种补充方式。 12、快递寄送法。按照确认好的送达地址(关于确认这一点,请参阅本文第五部分的内容)寄送给员工,留存底单,并且事后让员工确认,因为如果超过一定时间就无法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快递公司查询的时间往往只能查询3个月(或者其他时间)以内的记录。
2020-06-12 11:39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