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我司一保洁员,女,65岁,签劳务协议。3月份上班期间摔伤,检查结果为左侧肱骨大结节撕脱骨折(医院检查后无需手术治疗只开了药),请问该名员工请假这两个月应该给工资吗?目前医生也没有给当事人开具任何病假条证明。
另外,员工与我司签订的劳务协议中的条款是这样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协议提供相应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无需承担任何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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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1 10:49:35 补充内容:
补充一个员工受伤的经过:该名员工在打扫清洁的时候,看到一块木板,为了搬运方便,员工直接用脚去踩断木板,然后木板打滑造成员工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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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1 11:28:11 补充内容:
该员工入职前就已经达到退休年纪?那结合协议的内容是否不需要支付这两个月假的劳务报酬?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区分两种情况:
1.之前未在贵司上过班,入职的时候就已经达到或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此时形成劳务关系,相关权利义务依据协议约定即可,无约定的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走诉讼程序. 劳务关系期间发生工伤是否支付工资按双方约定.
2.之前一直在公司就职达到退休年龄后未及时法定终止劳动合同,退休返聘后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故此情况下只要被认定工伤的,贵司当然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承担的相关费用以及停工留薪期期间的工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 实施日期:2016年3月28日】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020-06-11 11:23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