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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月      失业保险      
  • 失业金领取 「广东 深圳」
  • 1、员工入职半个月以内,被动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义务为员工办理失业金领取吗?

    2、为员工办理失业金领取,对企业会造成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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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1.依法享有失业保险待遇时劳动者的权利,故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且提出申请的,公司当然有义务协助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具体影响就是达到一定的条件时影响每年的稳岗补贴申请与年度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的变化,具体情况参见备注详细说明.

    2.劳动者需满足如下必备条件方可领取失业金,并不是说只要离职就可以申请:

    2.1自2013.1.1起就开始在深圳就业且累计缴纳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

    2.2满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情形.

    2.3初次在深圳就业未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不享有失业金的领取资格..

    2.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2019修正)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深圳市失业金申领指南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55832485344211168900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施行日期:2011年7月1日)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5)38号】

    第五条 浮动费率以基准费率为基础,按下列办法下调:

    (一)用人单位上一年度没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职工,当年度费率下调20%;上一年度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职工,但上一年度失业保险费收支率低于10%的,当年度费率下调10%;

    (二)用人单位上一年度按照本市就业政策,招用经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下调的失业保险缴费额为:招用就业人数×10×招用月数×2%×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按上述办法计算的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下调总幅度,超过当年应缴失业保险费40%的,按当年度费率下调40%。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号】

    一、享受稳岗补贴的对象与条件

    对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上述企业包括注册登记未满一年的企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本通知。

    足额,是指企业上年度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裁员率,是指企业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与年平均参保人数之比。

    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企业在该年度1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12月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

    年平均参保人数,是指企业112月参保人数的平均值。

    二、稳岗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2020-06-04 16:2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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