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Joanna ( MKS )    
  • 员工患重疾,还有两年就可以退休,员工目前已经申请病退, 劳动能力鉴定为无劳动能力,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支付医疗补助金吗?或者有什么需要补偿给员工的要求吗?员工医疗期已满. 「广东 深圳」
  •  (1)个回答   收藏   
  • 0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符合法定条件办理病退手续的,视为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4条依法终止的情况,故依法终止即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医疗补助费.

    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且不符合办理病退条件依法解除的情况下,被鉴定为1-6级的劳动者需要向其支付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病退条件: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所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1-4级),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粤高法发[2018]2号】

    十一、劳动者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并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020-05-31 13:48 发表  

登录后发布您的回答?没有账户?注册一个。

更多>入驻专家

  • 董保华   特聘权威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张宪民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