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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战 认可专家
1.员工摔伤后已经由社保部门鉴定为工伤,但是目前还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理赔,那么这个期间员工和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后续员工还能去申请相关的理赔吗?
解答:因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尚未作出,故后续员工当然可以再行申请相关的理赔,不然显失公平.
2.这申请过程中公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会否有风险?
解答:公司主要配合员工拿到三个一次性待遇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即可。因为是劳动者自愿离职的,故风险不是很大。
3.如果对员工工伤理赔有影响,员工可以因为这个理由就之前的协商解除协议反悔吗?
解答:之前的协议因为是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前达成的,相关的理赔金额与实际差异较大的,肯定可以反悔再行按新的数额要求单位进行补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0〕12号)
第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0-04-28 12:01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