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godsdoor      工资支付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 月均工资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补偿金计算问题 「广东 深圳」
  • 公司拟于2020年4月与某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该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已超2019年7月公布的深圳地区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27927元),而2019年度社平工资尚未公布;现公司以27927元为基数核算其补偿金,是否符合规定?员工诉求是在27927基础上考虑一定增幅,以此作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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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0 15:16:16 补充内容:

    对于社保基数调整适用的时间周期,深圳市社保局有明确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调整2019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征缴及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

    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从业人员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的统计数据计算,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86元,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338元。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深圳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1709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309元(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及待遇计发基数涉及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广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6338元/月、7486元/月、9309元/月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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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计算经济补偿时,如需要参照“深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前已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认定。故当前新的数据公布前依然采用9309元,深圳地区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即为27927元.贵企业按此发放并无问题,劳动者有异议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咨询。

    2020-04-20 15:5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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