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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R      失业保险 劳动合同的解除      
  • 员工为了领取失业金,明知故犯,故意违反公司规定,让公司辞退他,以此使自己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来领取失业金。这种做法如何避免,可否不给其开具相关失业证明? 「广东 佛山」
  • 员工为了领取失业金,明知故犯,故意违反公司规定,让公司辞退他,以此使自己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来领取失业金。这种做法如何避免,可否不给其开具相关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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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1-16 18:35:05 补充内容:

    公司有什么好办法,避免员工为了领取失业金,故意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呢?否则,此坏风气蔓延,不利于管理。

  •  (1)个回答   收藏   
  • 1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HR   等人赞同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论何种情形,用人单位都必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三、按照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等有关规定,上述规定中的“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人员”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可见,因职工违纪被用人单位除名的,只要符合条件也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综上,贵公司必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否则,该员工因此受到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的,可以要求贵公司赔偿。

    2017-01-15 12:2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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