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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局2020-5号文,如果企业因为受疫情严重影响,可以和员工协商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请教一下:
1、如果公司要求员工休取无薪事假,是否需要全部员工同意?可否与员工约定按最低基数购买五险一金?是否需要出具双方协议?如果个别员工不同意,公司可以怎么处理?三期员工是否需要特别考虑?
2、无薪事假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那公司发给员工的最低工资是否还可以再扣除员工需承担的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3、按照人社局2020-5号文,公司停工停产的话,如果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公司支付给职工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员工可否提出:既然提供了正常劳动,公司应该按劳动合同工资标准支付?
4、停工停产期间的生活费是否可以再扣除员工需承担的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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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战 认可专家
1、如果公司要求员工休取无薪事假,是否需要全部员工同意?可否与员工约定按最低基数购买五险一金?是否需要出具双方协议?如果个别员工不同意,公司可以怎么处理?三期员工是否需要特别考虑?
解答:无需全部员工同意,部分同意,部分不同意的均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休事假不同意的员工即不可按事假处理.
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属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约定无效,不属于可约定调整事项. 员工不同意的严格按国家与广东省规定处理,即优先适用年休假 停工停产待遇支付. 三期员工依然按三期待遇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工作.充分保护三期员工权益.
2、无薪事假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那公司发给员工的最低工资是否还可以再扣除员工需承担的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解答: 广东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不含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费用可以扣除,但考虑要员工的家庭生活支出及当前经济水平情况,不建议扣除, 企业需根据自身效益情况进行灵活掌握.
3、按照人社局2020-5号文,公司停工停产的话,如果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公司支付给职工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员工可否提出:既然提供了正常劳动,公司应该按劳动合同工资标准支付?
解答: 停工停产期间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依法依劳动合同约定需足额支付工资, 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属于全月中部分时间停工部分时间上班的情况进行折算的结果,若全月部分职工都是上班的情况应足额支付工资而不是片面理解为只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只要正常上班期间的员工均需足额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4、停工停产期间的生活费是否可以再扣除员工需承担的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解答:既然是生活费已经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了,就是对劳动者的最低生活保障,且生活费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故不可再扣除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费用,不然有违法律法规立法目的.
2020-03-25 09:49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