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Noella     
  • 请教以下有关于协商解除的问题。 「上海 上海」
  • 背景情况:我们在上海的公司需要提前解散,完成解散的行政手续预计要1年多的时间。上海公司有一名女员工,入职2年,预计615日开始休产假,如无特殊情况则至20161021日返岗。公司计划等员工休完产假回来之后跟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在解雇前,给她2-3个月找工作的时间(期间发工资)。

    请教问题:

    1.公司解除三期女员工,是否合法?

    2.解除的名义、手续、时间等方面是否有需要注意的事项?

    3.除了经济补偿金,对于三期女工是否需要支付其他费用?
    4.
    请问除了按在职年限支付补偿金之外,还需要给其它补偿吗?

  •  (1)个回答   收藏   
  • 4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Akiraa  Belinda  Hannes  罗欣   等人赞同

    如果是独立的公司,解散时不适用合同解除的规定,而是适用合同终止的规定,合同因为公司解散而终止,三期不影响终止,该补偿的给补偿即可。告诉她,公司不是因为想要甩了她而解散的,但是在法律上公司会尽到自己的责任……然后,有条件的话,考虑多给她一些。其他没有规定,但是最好是能够多给一点,把三期的因素涵盖进去。

    2016-08-31 10:43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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