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罗欣的所有回答

  • 罗欣  特聘专家 

    大成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在加入大成之前,罗欣曾历任钱伯斯榜单中二家顶尖专业劳动法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高级律师,并曾任某知名500强公司的内部劳动法顾问;

    专长于劳动法及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他的工作涉及众多领域;主要负责劳动法律相关文书的起草及各类劳动争议的处理(包括调解、仲裁及诉讼),就协商解除、裁员、停工事件、集体协商及内部调查等案件提供现场支持; 在诸多报章和期刊上发表关于劳动法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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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方式:赞同数  回答时间  TA的所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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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欣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6-12-09 11:10

    如果贵司确有证据证明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则无论员工是否签署PIP计划,贵司可径自安排调岗或培训,如其不予服从的,依照规章制度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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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欣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6-12-09 11:09

    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该十二个月指向社会工龄,而非本单位。此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之官方函复,我们倾向于认为广东省也是做同样理解的。在您的案件中,员工是否在之前单位享受全年年假恐与贵司无涉,因为一旦贵司未能履行法定义务,追究的是贵司自身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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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欣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6-12-05 11:33

    您好,以下我的答案,供参考: 劳动法上,所谓病假即是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凭借适格医疗机构出具之证明或意见,需要休息的期间。目前关于病假对应的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医疗期和病假工资的相关规定方面。 所谓医疗期,是指在特定一段病假期间内(或者是因为连续,或者是因为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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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欣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6-11-02 14:26

    从人保部的相关规定来看,有关外籍人员是需要交纳社保的;但在上海目前的实践中,外国人交纳社保需要劳动部门的特别备案/审批方可进行。在目前的情况下,上海市对此政策之执行力度暂处于“不告不理”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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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欣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6-09-27 16:50

    国庆期间加班就是三倍,这是劳动标准,不能通过协议排除。就算,提前跟员工约定了加班费的弃权条款,此类条款也不一定有效。我建议的做法是,回复员工:对你自愿加班的心情非常赏识,但是公司也希望你能够工作生活都平衡。如果你觉得确实有必要假期做一些功课的,做好事就不要留名了,我们都知道,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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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欣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6-08-31 16:20

    我们认为,除非贵司已经掌握了一定程度的单方解除的筹码,否则在目前的情况,继续与该员工进行协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该员工目前的策略是典型的“漫天要价,落地还钱”,如果贵司跟随该员工的开价进行谈判,将完全打乱贵司可能可以采取的策略。 据此,我们的建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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