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郭文龙的所有回答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著名劳动法专家,中国劳动法“三剑客”之一,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常务理事暨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专家、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上海法官培训中心劳动法教员、《中国劳动》杂志编委、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研究方向:劳动法、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之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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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方式:赞同数  回答时间  TA的所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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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回答于 2017-04-14 12:44

    如果是不胜任解除或协商解除的情况下,不超过12年不分段,超过12年要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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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回答于 2016-10-20 10:06

    终止合同,不需要支付一个月通知金。合同到期是双方可预知事件,那一个月通知金是为了补偿突发的终止合同的决定,可预知事件无需代通知金,公司不续签补偿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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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回答于 2016-09-27 17:02

    他要十日去新公司上班,可建议他放弃年假(放弃的格式是有要求的)。如果他不愿放弃,你们可以通知他最终离职日期,把年假消化掉。至于他中间就要去新公司上班,也就别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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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回答于 2016-09-23 14:33

    没经过民主程序已经有风险了。至于代打卡,因为没有规定按次数记过,对仲裁员来说,有可能会认为你们连最初的记过都没做过,也就是没有教育过,就直接累加,极有可能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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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回答于 2016-09-23 12:24

    规章制度有没有规定代打一次就给一个记过?如果没有,通常会认为发现一次可给予一次处分;如果有,则可以按次数给予处分。另外,要注意规章制度有没有经过民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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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回答于 2016-09-06 16:27

    【补充回答】如果是针对问题员工的,这么写根本不能解决问题。最需要的反而是尽可能完善规章制度,特别是行为准则和纪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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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回答于 2016-09-06 16:24

    各地都有一些,只是细节上有些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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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回答于 2016-09-06 16:21

    只要是自愿签了,应该没问题的。目前只是江苏有点问题,广东没听说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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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回答于 2016-08-31 10:43

    如果是独立的公司,解散时不适用合同解除的规定,而是适用合同终止的规定,合同因为公司解散而终止,三期不影响终止,该补偿的给补偿即可。告诉她,公司不是因为想要甩了她而解散的,但是在法律上公司会尽到自己的责任……然后,有条件的话,考虑多给她一些。其他没有规定,但是最好是能够多给一点,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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