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郭文龙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著名劳动法专家,中国劳动法“三剑客”之一,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常务理事暨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专家、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上海法官培训中心劳动法教员、《中国劳动》杂志编委、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研究方向:劳动法、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之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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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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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回答于 2017-04-14 12:44

    如果是不胜任解除或协商解除的情况下,不超过12年不分段,超过12年要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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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回答于 2016-10-20 10:06

    终止合同,不需要支付一个月通知金。合同到期是双方可预知事件,那一个月通知金是为了补偿突发的终止合同的决定,可预知事件无需代通知金,公司不续签补偿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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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回答于 2016-09-27 17:02

    他要十日去新公司上班,可建议他放弃年假(放弃的格式是有要求的)。如果他不愿放弃,你们可以通知他最终离职日期,把年假消化掉。至于他中间就要去新公司上班,也就别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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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回答于 2016-09-23 12:24

    规章制度有没有规定代打一次就给一个记过?如果没有,通常会认为发现一次可给予一次处分;如果有,则可以按次数给予处分。另外,要注意规章制度有没有经过民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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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回答于 2016-09-06 16:24

    各地都有一些,只是细节上有些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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