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王强

  • 王强  特聘专家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现为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 会员。

    王强律师是劳动纠纷解决和企业用工管理风险防控专家,长期以来专注于劳动法和公司法相关领域,已处理过数百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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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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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强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8-01-23 17:43

    如果公司的《员工手册》同时做出以上两款的约定,证明这份《员工手册》的制定是很失败的。因为第一款的规定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即:只要员工在工作时间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公司就可以将其辞退。 而第二款是完全引用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但第二款的规定,对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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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强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5-24 16:32

    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首先,公司是否有规章制度规定,虚假报销等欺骗行为构成严重违纪,或公司是否有规定,员工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具体金额是多少,如果符合上述两种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而无需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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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强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2-14 17:57

    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先安排员工在工作日休息,后安排在公休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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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强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2-14 17:44

    所谓“工间休息”,从字面理解就是在工作间隙的休息时间,目前法律对此并未有具体定义。最早见于原劳动部1960年7月发布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第3条规定: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气温较高的条件下,适当调整作息时间,早晚工作,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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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强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6-12-08 14:38

    你所提出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假设性的问题。而且,你所提出的“在新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才能享受年假”的观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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