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董保华

  • 董保华  特聘权威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 劳动法权威专家: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总干事、中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劳动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论证和起草工作。

    著名的研究学者:1987 年开始从事劳动法学研究以来,公开发表有关劳动法律方面的论著约400余万字。

    丰富的实践经验:善于处理劳动法领域疑难案件,在兼任众多社会工作的同时还担任了强生、家乐福、上海市企业家联合会等数十家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经常应邀参加全国范围内各级法院及社会其他阶层的讲课,具有丰富的讲课经验,有极强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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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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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保华   特聘权威      回答于 2016-09-07 17:20

    不需要赔偿啦,规章制度写明三次解除那就不用赔偿了。当然,法官也会审查规章制度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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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保华   特聘权威      回答于 2016-09-07 17:17

    自离直接结案风险很大,很多自离打官司的都由企业负责。所以前期的送达工作一定要做好,比如手机送达,邮箱送达,这些都是低成本的工作。
  • 3

  • 董保华   特聘权威      回答于 2016-09-07 16:57

    从深圳规定上来说没有问题的,可以这么操作,但建议把它做到奖金里面去,采用影响奖金的方式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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