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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身体未完全康复但想申请上班怎么办? 「广东 汕尾」
  • 我司有一名员工,于2019年2月份在广西老家因骑车不慎摔倒,致颅脑损伤、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保守治疗后,诊断为:“颈椎脊髓损伤,经过用药,现已好转”。考虑到经济收入问题,该员工已回到公司宿舍,并申请上班,鉴于其实际身体状况不明确,且非工伤,无法向劳动部门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请问:1)该如何应对员工诉求?2)如同意其上班,需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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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建议先行陪同这样员工一起去权威医学机构进行复查并听取医生的建议;

    另外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也有提及可以依法先行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或申请司法鉴定,根据鉴定情况决定是否可以恢复上班。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郑新战1] 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1~4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5~10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若同意其上班,需注意工作岗位特点是否存在和之前的受伤存在关联性,避免因工作特点导致旧伤复发,引发新的伤害从而导致旧伤与新伤混在一起产生工伤认定上的困扰与纠纷。另外劳动条件 劳动防护需要做好。同时建议给这名及其他有职业隐患的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规避后续企业应承担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9-04-29 08:0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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