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TEST      社会保险管理      
  • 如何处理不在公司缴纳社保员工? 「广东 汕尾」
  • 我司一名男工,现年59岁,已在公司任职约13年,入职时曾向公司说明其社保关系将保留在原单位,不在公司缴纳社保。请问:1)按照现行的社保政策,是否仍需要求其将社保关系转至公司?抑或可以暂时不作要求,待其年满60周岁以后直接办理退休离岗手续?2)该员工的社保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若在公司发生工伤,应当如何界定相关责任?3)是否有其他法律风险?
  •  (2)个回答   收藏   
  • 0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1)按照现行的社保政策,是否仍需要求其将社保关系转至公司?抑或可以暂时不作要求,待其年满60周岁以后直接办理退休离岗手续?

    解答:首先需区分是否属于以下人员范围: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此次既然与贵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入职就需要依法缴纳社保否则构成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况,入职当天或入职一个月内拒不配合缴纳社保的可以依据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直接解除劳动合同(需明确规定并约定试用期录用条件)。

    既然公司不缴纳社保到时办理退休手续时因贵司无缴纳社保的记录就会导致因未缴纳社保及未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为由主张劳动者自身的权益。

    2)该员工的社保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若在公司发生工伤,应当如何界定相关责任?

    解答:在公司发生工伤,因贵司未购买工伤保险故根据工伤保险调理的规定所有费用均有贵司承担。

    3)是否有其他法律风险?

    解答:最大的风险就是工伤 疾病 费用问题以及养老保险待遇无法享有问题以及未依法缴纳社保可能导致的被迫解除风险。

    2019-03-13 10:43 发表  

  • 0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修订)

    第四十三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先行支付的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中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用人单位追偿。

    2019-03-13 10:50 发表  

登录后发布您的回答?没有账户?注册一个。

更多>入驻专家

  • 董保华   特聘权威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张宪民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