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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ophie ( Vitra Furniture (Zhuhai) Co., Ltd )     仲裁      
  •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供养直系亲属范围的参照标准是否有法律依据 「广东 珠海」
  •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您解答: 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

    1.请问参照该文件执行是否有法律依据?

    2.我们咨询斗门劳动仲裁部门,他们不认同此参照依据. 认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病\"死亡的\"供应直系亲属\"的供养范围, 企业就不应该参照\"因工死亡\"的范围规定, 而应该出于人道主义给与6个月的一次性供养救济金.

    如果我们坚持不符合条件就不付, 仲裁结果会对公司不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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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郑新战   等人赞同

    1.广东省范围内若无地方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的 依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 号】处理,一般涉及三项待遇: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重点提醒: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2.广东省范围内有特区立法及地方司法明确的根据地方规定执行,比如根据大数据检索及深圳经济特区养老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自2015年开始司法判例表明均无需支付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珠海地区根据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广东高院2017指导意见表明仍需支付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

    珠海地区支付丧葬补助费与抚恤金标准:

    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

    第三十九条被保险人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期间死亡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其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丧葬费按其死亡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在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发给抚恤金按其死亡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在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九倍发给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同时仍需支付6个月工资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依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的通知【粤高法〔2017〕147号】

    10.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其遗属能否主张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

    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其遗属依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主张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的,予以支持。

    3.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执行上位法依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供养直系亲属有关问题答复意见的函》【劳社厅函[2004]176号】: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可以按规定享受一次性救济费。供养亲属范围可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

    2019-03-12 08:3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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