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godsdoor     
  • 旷工举证问题 「广东 深圳」
  • 公司考勤为指纹打卡,某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间段正常打卡,但每天在公司门口打完卡即离开公司,不到工位上办公,该员工岗位为后勤岗位,无外出办公职责。此种情况公司是否可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可以,在举证方面有哪些能支撑公司诉求的证据?如监控证明其未出现在办公位,公司办公系统后台日志证明其长时间未登录办公系统等是否能作为有效证据呢
  •  (1)个回答   收藏   
  • 0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每天在公司门口打完卡即离开公司,不到工位上办公此种现象属于旷工行为同时只打卡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了劳动者应该遵守的基本劳动纪律,举证方面就是打卡区域的监控录像、出门口时保安及其他人员的证人证言以及未到岗位上班的直属主管及周边其他同事的证人证言、以及此人所在岗位空缺无人状态的录像、拍照等,还有就是和此人的谈话录音,监控证明其未出现在办公位,公司办公系统后台日志证明其长时间未登录办公系统都都可以作为不出勤的相关证据和其他证据一起构成证据链即可。

    2019-02-23 07:54 发表  

登录后发布您的回答?没有账户?注册一个。

更多>入驻专家

  • 董保华   特聘权威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张宪民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