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sonraei ( 奥泰斯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本部长 )     工伤保险 工资支付 福利      
  • 工伤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 「广东 东莞」
  • 你好!

    员工因上班时间扭伤脚,需要几个月的假进行治疗,想问一下,该员工休假期间的工资是按基本工资支付还是按受伤前一年平均工资(即,基本工资+加班费+夜班津贴+出勤津贴+年终奖)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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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20 08:46:24 补充内容:

    非常感谢专家的回复。
    但我公司的这个工伤情况不太一样,他本人并非停工状态,而是接受医院的建议在做康复,每天去医院半天,下午再回公司上班。这种情况下上午的半天我们是按基本工资给的,下午属正常出勤。他本人申诉说,每月工资不足他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这个应该如何处理?

  •  (1)个回答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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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修订)相关规定,工伤员工休假期间其实就是停工工留薪期问题,工资应当根据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进行计算,这个平均工资应该是每月工资总额的平均,包含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加班费+夜班津贴+出勤津贴,至于已经发放过的年终奖也需纳入其中,那尚未发放尚未确定数额的部分无需纳入。

    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2017-11-17 13:4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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