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xxbnl      劳动合同签订      
  • 合同到期不续签 「安徽 合肥」
  • 员工第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打算续签,是否一定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是否要支付代通知金?合肥当地有没有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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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合肥市劳动用工条例》规定有续订意向的应当提前一个月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对于公司无续订意向的并未要求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在到期前通知不续签即可,无需支付代通金。

    法律依据:

    《合肥市劳动用工条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2021-08-06 14:0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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