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税局联合转发《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4月1日开始,广州市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调至1.5%,个人费率由1%下调至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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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税局联合转发《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4月1日开始,广州市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调至1.5%,个人费率由1%下调至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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