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企业退养老金上调方案出炉

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将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将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省里规定各地原则上要在3月底前,补发1-3月增加的部分养老金。4月起,则是按照调整后的新养老金发放。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在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足的市、县(市),由当地政府自筹解决,省支持补助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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