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一则外资企业招聘市场部经理的启事:本科以上学历,三年相关工作经验,较好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有高度工作责任感和沟通能力。主要工作职责是:支持产品在不同阶段的管理工作,做出产品推广工作、支持价格管理和销售计划、协调特殊产品要求、交流产品信息、负责与经销商联络。B是一则国有企业招聘采购员的启事:男,4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两年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该公司业务者优先。
很显然,A、B两则招聘启事是有差别的。A启事中有较详细的工作职责,在明确告诉应聘者今后的职责范围和应负责责任的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要求也是合理的;B启事则没有做出职责规定。在我国许多国企,除了存在招聘启事中的“疏漏”外,还存在这样的问题:对某一职务的描述不清楚,如工作内容、职责及范围、机构等,由此造成的直接后果往往是:挑选和录用员工与工作要求不相符合;绩效考核时感到缺乏依据,无从着手;培训方案不适合工作要求;经常造成生产力和服务质量的降低……这些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进行科学而有效的职位分析,没有发挥其在管理中应有的作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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