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设置失业保险双基数

所谓“双基数”,是指企业工资总额是一个缴费基数;另一个缴费基数是员工个人的实际工资总额,在社平工资40%到300%内,由企业代扣。

深圳市社保局回应企业和员工疑问、详解失业保险修改草案后,不少企业和员工反映,对法制办在其网站发布的《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草案(送审稿)》(下简称《草案》),也有不少的疑问。

疑问一: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何上调3%?

回应:应对国家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政策

从2006年至今,我市一直未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这次《草案》提出提高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目前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0%提高至13%,员工个人缴费比例则保持不变,仍为8%。有企业就质疑为何只提高企业缴费比例?

黄险峰回应时表示,上调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为了应对国家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政策对深圳的影响。国家转移办法规定,员工跨省转移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全部转走,同时统筹基金要转12个百分点,目前全国平均来说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18%,高的已经超过了20%,而深圳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单位缴费比例从来没有超过12%,最低时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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