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补贴“伤不起”

无论是之前的“1+6”政策,还是后来的“孔雀计划”,再到现在的前海境外高端人才补贴,政府对人才的定义都是以金钱作为衡量标准。

人才补贴“伤不起”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暂行办法》,规定在前海工作的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经前海管理局认定,可享受工资薪金个税15%的优惠政策,认定名额原则上不设上限。

15%的优惠政策意味着什么?我们不妨做一个计算。按照当前的个税缴纳标准,忽略社保公积金,如果一个境外人士的工资薪金为15000元,则要缴纳1545元的个税,占到工资薪金的15.1%;有了税收优惠,则他只需缴纳15%的个税,也就是只需要缴纳1530元,税收优惠了15元;如果一个境外人士的工资薪金为20000元,税收优惠前,他需要缴纳2795元个税,税收优惠后,则只需缴纳2280元个税,税收优惠了515元。而如果一个境外员工月收入40000元,则税收优惠前他需缴纳7805元的个税,税收优惠后,则他只需要5280元,共优惠2525元。以此类推,工资薪金越高的,税收优惠收益越大。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其中的工资薪金所指的是“境外员工个人因在前海注册的公司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其形式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众所周知,在华境外人士通常不仅享有高额的工资奖金,还享有总公司十分可观的福利。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子女教育津贴、餐费补贴……等等,因此,随便一个境外人士工资薪金都超过了20000元,换言之,这份《暂行办法》对于许多境外高端人才都具有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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