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修改获表决通过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的限制,并对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进一步明确。

劳动合同法修改获表决通过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的限制,并对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进一步明确。

此次劳动合同法修改,经过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三十次会议审议,并充分吸取社会公众的意见。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务派遣用工不能成为用工主渠道,指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政策法规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