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视角看世界——《劳动合同法》的台前幕后第二十六章

董保华教授说,有两种立法思路可以选择,一种是高标准、低覆盖、宽执法的“锦上添花”式,另一种是低标准、广覆盖、严执法的“雪中送炭”式。董认为这次的立法过于刚性,显现出凝固化、形式化和行政化的特点。

第二十六章 两种视角看世界

当前理论界出现了一种倾向,将我国经过长期实践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分割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两个对立部分,从而进行一场姓社姓资的讨论。法学正继经济学之后,成为公共政策的争论平台,法学领域内的争议与经济学领域内的争议,议题不同,根源一致。随着《物权法》的搁置,劳动合同法成为新的热门话题。“姓社姓资”标签改换为“姓劳姓资”的标签。劳方与社会法相联系,社会法被巧妙的帖上“姓社”标签;资方与合同法相联系,合同法则被帖上“姓资”的标签。[1]当着社会法与“市场经济”相对立时,其真实含义已经演变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在这种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是完全国家化的。部分弱势群体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存在的不满情绪,一些学者试图将这种情绪引向“劳动关系国家化”的“理想”[2],实现制度回归。[3]

董保华教授说,有两种立法思路可以选择,一种是高标准、低覆盖、宽执法的“锦上添花”式,另一种是低标准、广覆盖、严执法的“雪中送炭”式。董认为这次的立法过于刚性,显现出凝固化、形式化和行政化的特点。[4]

这是记者与淅江大学学者许建宇的一段对话。

记者:《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开始实施,最近有关这方面的报道铺天盖地,以常凯和董保华两位学者为首的“劳方派”和“资方派”之争尤为引人关注,作为这部法律的起草参与者,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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