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国公司总部等在京企业连续两年以上任副总以上高管等六类高级人才,今后将可申请政府奖励,累计奖励额度不超过30万元。北京市人保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北京市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日前获得市政府批复,并开始实施。
新规定明确,对于北京市重点发展领域的高级人才,将按照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程度给予政府奖励。重点发展领域包括:世界500强中的境外公司在京投资的企业、世界知名会计师事务所、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等等。符合条件的高级人才可申请奖励,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
据悉,高级人才可于每年5月至9月通过其所在单位分别向市商务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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