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挖补、再复印……就是采用这种方法,重庆市万州一老板在员工意外坠亡后,篡改员工的遗体火化证明、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上的时间,然后在员工身亡后次日跑到社保局为死亡员工办了工伤保险,最后骗取员工工伤保险金17万余元。日前,从万州区法院了解到,该老板因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二年。
员工死亡后补买保险
2009年3月15日上午8点左右,巫山县某电站工地发生意外事故,施工工人陈先生从高处坠落,不幸滚落到山崖下,丢了性命。然而,得知员工坠崖,万州区某电力有限公司老板牟某想到的是如何骗取工伤保险金。
就在陈先生去世第二天,牟某跑到万州区劳动社会保障局,不仅隐瞒陈先生死亡的事实,而且还以电力公司的名义,为陈先生买了工伤保险。随后,牟某便想办法篡改陈先生的死亡时间,采取复印、挖补、再复印的方法,将陈先生遗体火化证明的死亡时间以及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的日期2009年3月15日篡改成2009年3月17日。
就这样,陈先生的死亡时间被延后两天,正好晚于办理工伤保险时间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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