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可担任前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日前,财政部批复同意深圳市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将由深圳市于近期正式发布。

日前,财政部批复同意深圳市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将由深圳市于近期正式发布。《暂行办法》就取得中国内地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员担任前海合作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有关程序、条件、实施时间等进行了规定。

财政部发布两个文件落实CEPA九相关部署(包括《〈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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