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类企业可为从业者单独计算缴纳工伤保险

该省范围内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小型服务企业和小型矿山企业等企业可按照《办法》标准和要求,为全部从业人员单独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从海南省省人社厅获悉,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和人社部下发的《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该省制定了《海南省部分行业企业单独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三类企业可为从业者单独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据了解,该省范围内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小型服务企业和小型矿山企业等企业可按照《办法》标准和要求,为全部从业人员单独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中,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拆除活动的企业;小型服务企业是指营业场地面积在800平米以下的各类商贸、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浴以及文体娱乐等企业或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小型矿山企业是指职工人数3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的煤矿、非煤矿山及采石厂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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