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特殊工时”需员工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出台规范特殊工时制的相关通知,要求企业今后申请特殊工时制时,不仅要事先征得劳动者的书面同意,还要在相关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中予以注明。

非标准工时岗位的劳动者的加班费、休假等问题,常引发纠纷。据悉,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出台规范特殊工时制的相关通知,要求企业今后申请特殊工时制时,不仅要事先征得劳动者的书面同意,还要在相关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中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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