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督促企业履行对员工的责任,构建和谐发展的劳动关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近日表示,从2011年开始,全国总工会计划用三年时间,依法在建立工会的企业中普遍开展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的企业集体协商制度,旨在推动企业工资分配机制,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更有效地保护职工权益。
“工资收入是职工权益的核心,能否获取合理劳动报酬,是影响劳动关系的关键因素。”张鸣起在参加第六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时说,近年来,我国通过完善立法,加大促进就业力度的手段,使劳动关系的和谐水平明显提高,但是后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和长期以来社会发展过程中积累下来的深层次矛盾,以及经济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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