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震荡只缘于误解?
三、劳动者的“误读”
如果说“华为事件是企业反击劳动法的第一枪”具有争议;另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是不是打响了反击《劳动合同法》的第二枪。事实上,主张后一种观点的人,远比前一种观点的多。
(一)实施细则引发的批评
劳动合同法条文诸多不明确、不完善的地方,将人们关注的目光,转移到了它的实施细则上。实施细则何时出台也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话题。正如媒体所称,“各方翘首以待实施细则”[1]。从劳动合同法公布起,历时将近一年,2008年5月8日晚,在人们的千呼万唤下,实施细则公开讨论稿的出台。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此次制定实施条例,国务院方面非常慎重。虽由国务院法制办主要负责,全国人大法工委等部门实际也参与其中。国务院法制办曾多次小范围征求意见并数易其稿,尽管如此,各方对主要争议点依然难达共识。”[2]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相关人士的说法,“在此次细则正式公布向全民征求意见之前,在小范围里,曾经有多个版本流传。”在此之前,国务院法制办曾经制定过一个49条的征求意见稿,后来删减到32条,最终出台的版本是45条。“很多条文都是拿上又拿下,几经反复。”[3]公开讨论稿的出台可谓步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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