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工上班时感到不妥,请假回家9小时后被发现输卵管破裂在送医前死亡。社会保障部门认为其符合突发疾病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认定为工伤;但其服务的公司则认为其输卵管疾病并非突发且其未经抢救已死亡,不符合工伤相关条件,随之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工伤认定。最终,清远市清城区法院认可了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
据了解,郭仪(化名)是某劳动服务公司派驻到某电机公司工作的员工。2010年7月23日11时左右,郭仪在上班时感觉肚子痛不舒服,遂到公司的开水房坐下来休息。其间,公司曾建议其到医院检查治疗,但其认为肚子痛是妊娠反应所致,没有必要上医院,公司便派车送其回家休息。当天21时左右,郭仪的丈夫回到家中,发现其已不省人事,便立即送其到附近的门诊并拨打120求救,但待120到来后经检查郭仪已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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