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近日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与前面两稿相比,条例三审稿的内容出现重大变化,像女性弹性退休、实施双亲育婴假期等此前被视为是条例立法创新的一些制度,在三审稿中全部被删除,而原因主要是属于国家事权,地方不宜作出规定。
社会对退休年龄规定尚未形成共识
对女性实行弹性退休制度,是条例草案在一、二审时最为引人关注的内容之一,同时也颇受争议。条例二审稿规定,“企业女性劳动者以及事业单位有一定技术特长的女性职员达到现行退休年龄,符合在本市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本人能坚持正常工作并愿意继续工作的,可以同用人单位协商延长退休年龄,直至与男性劳动者同龄退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