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后的看法:劳资矛盾——《劳动合同法》的台前幕后第二十一章(续三)

社会虽然仍有赞成的转会制观点,但更多的人主张通过所谓的劳资协商来解决飞行员辞职问题。在劳资斗争的舆论导向下,社会上不少人开出了“劳资协商“的药方。

第二十一章 愚人节的罢飞秀

三、2008年后的看法:劳资矛盾

(一)飞行员成为主角

劳动合同法公布后,在飞行员的各类流动案中我们已经看不到招用单位的身影,活动在台前的是飞行员的代理律师,他们变化出各种专家的身份[1]引领着舆论的方向。与此同时,劳资冲突却都不约而同的愈演愈烈。3月14日,上海航空40余位机长同时报请病假;3月28日,东星航空11名机长集体“告假”。

3月13日的一幕,更给许多飞行员留下了深刻印象。是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国航机长马锡峰辞职需要向国航支付210万元赔偿。听到判决后,马锡峰当庭晕倒,不省人事。事后,也有人说,“不会不会,晕倒不会,飞行员一般身体条件都非常好的。像类似案件不是第一次了,他应该不会没有承受能力。”“马锡峰是我的同学,听说后我当时说,‘他肯定是装的’。但是,在网上看了宣判视频后,我感觉那一刻他的精神垮了。”[2]210万的标准本是五部委的规定,也会全部由新东家买单,一个经过特殊训练,心理素质超常的飞行员真会晕倒吗?这是一次精神崩溃,还是一个媒体面前的作秀?我们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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