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劳动案件,法院如何裁量?

用人单位接到举报称某员工存在性骚扰女员工行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又是如何裁量的?实务中存在不同的观点,一起来看看各地的裁判思路。

性骚扰劳动案件,法院如何裁量?

编者按:

用人单位接到举报称某员工存在性骚扰女员工行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是如何裁量的?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检索了相关案例,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大类:支持用人单位解除案例

案例一:(2022)京02民终11003号

法院认为:公司提交的视频、举报书、问题反映函等证据相互印证,形成相对完善的证据链,能够证明丁某某在工作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公司的《劳动纪律与惩戒规定》系经民主程序制定,其中明确规定对于性骚扰同事或他人的职工处以解雇的惩戒措施,丁某某签字确认已经阅读、知悉该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依据规章制度解除丁某某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案例二:(2020)闽02民终58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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