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劳工法之解雇赔偿金、请假加班法律规定

泰国《劳动保护法》为企业出海提供了详细的劳动法规指导,本文将介绍泰国劳动法中有关假期、解雇员工不必支付补偿金的情形、计算假日加班费及解雇赔偿金的规定等相关内容。

泰国劳工法之解雇赔偿金、请假加班法律规定

一、企业年度公共假期依据 《劳动保护法》最低应定多少天?

刚来到泰国经商的华商常常会发牢骚为何泰国假日那么多,泰国传统及佛教和西方节日如佛诞节,守夏节,泼水节或圣诞节等,还有中国春节都要放假,加上泰国员工动不动就请病假或事假,一年浪费太多时间了,大没有效率了。

泰国的文化多元化不但源自于泰国人对外来文化的包容性,还源于做为东南亚地缘中心对外国人的吸引力。泰国传统及佛教文化与中西方文化的融合成为现有公共假期的最好证明。泰国政府单位或企业通常定传统及佛教重要节日为主,西方在泰国的企业定圣诞节和元旦为主,与华人华商的企业定春节为主的公共假期。

结合本身企业文化与当地国情及惯例应是普遍采用的方法,所以在制定企业公共假期时,除了上述条件以外,也需要参考相关法律规定。依据 《劳动保护法》第29条:

“雇主须提前公布以让雇工获知依据风俗习惯制定的,一年不得少于十三天的公共假期,这包括劳工部部长公布的国定劳动节。”

雇主可参考国家年度公共假期再依据风俗习惯,宗教假期或本地传统而制定企业公共假期。若公共假期刚好遇上雇工的每周例行假日时,则雇工可于下工作日补假。

若因雇工的工作性质或状况按照劳工部条例规定不得停止工作,导致雇员假日不能休假时,雇主和雇工可达成协议在日后补假,或由雇主支付假日工作薪资作为补偿。

依据《劳动保护法》第29 条每一家企业至少需有十三天公共假期,是法律最低要求,多于十三天的当然没什么问题。法律允许企业依据风俗习惯,宗教节日及本地传统文化制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年度公共假期,可谓弹性还是比较大的。有公共假期时并非每一位雇员都能放假,例如交通运输,医疗服务,或餐饮业等行业就需在假期工作,所以法律允许假期后补假或发放薪资作为补偿的规定。

二、雇主如何依法解雇员工而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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