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未如实申报利害关系,公司能否将其解除?

用人单位的的规章制度规定,在平台内部或外部交易过程中,存在亲属关系、夫妻关系及男女朋友关系的,须提前向公司报备,隐瞒不报或拒绝调动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处以辞退处分。那么单位的此规定是否合法有效?

劳动者未如实申报利害关系,公司能否将其解除?

一、案情简介

黄小姐与某房产经纪公司签订了期限为2015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7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黄小姐担任销售岗房产经纪人。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平台内部或外部交易过程中,存在亲属关系、夫妻关系及男女朋友关系的,须提前向公司报备,涉及同小区、商圈内同行业关系隐瞒不报或拒绝调动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可处以辞退处分。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经调查发现,黄小姐与其男友系同业人员,两人各自工作门店仅仅相距200多米,且双方存在多笔大额银行交易,公司认为黄小姐可能存在向同行业男友泄露楼盘信息的情况。公司多次要求黄小姐配合调查,黄小姐均拒绝,且一直未主动申报其男友信息。2021年1月14日该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黄小姐解除劳动关系。

黄小姐认为,公司并无确凿证据证明其泄漏公司商业秘密;且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员工披露男女朋友关系侵害其个人隐私,应属无效,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案例实务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