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工作压力导致抑郁,单位需要赔偿损失吗?

职场中涉及业务变动与人事调整相关事件,可能会对劳动者情绪产生影响。如果劳动者认为其系因工作压力过大等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导致患抑郁症并据此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呢?

员工因工作压力导致抑郁,单位需要赔偿损失吗?

每个人承受压力情况以及处理工作中情绪有很大差异,职场中,不免涉及业务变动与人事调整相关事件,在对员工可能经济利益和职业发展有影响的同时,也会可能会对劳动者情绪产生影响,如果劳动者认为其系因工作压力过大等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导致患抑郁症并据此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呢?本文以(2021)粤53民终1527号案为例进行分析。

一、案件基本事实

(一)聘用合同签订情况

某市中医院是由某市卫生健康局举办的财政补助二类事业单位法人。万某入职某市中医院工作,是在编职工。

2014年5月4日,万某(受聘人员、乙方)与某市中医院(聘用单位、甲方)签订了《某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以下简称《聘用合同》)。第一条聘用合同期限约定:“本合同期限为五年,自2014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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