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是员工因自身疾病所需的治疗时间,在此期间公司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当医疗期满后,法律对员工的保护期限结束,那员工在医疗期满后,继续向公司请病假,不来公司上班,公司是否可以以员工医疗期满不到岗,无故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呢?
经典案例
甲于2018年2月1日入职A公司,岗位为客户服务主管,双方签订期限自2018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止3年的劳动合同。
2019年10月8日甲因腰椎间盘突出请了6个月的病假,2020年4月9日,A公司向甲发送返岗通知书,要求甲于2020年4月15日至公司报到。
......